股票遺失處理-報案掛失 聲請公示催告 登報 聲請除權判決 聲請補發股票

一 報案-管轄地治安單位

二 掛失-發行公司股務單位或其股務代理機構

已過戶掛失

△報案證明書△開戶原留存印鑑△填具股票掛失通知書

未過戶掛失

△報案證明書△填具印鑑卡加蓋印鑑△填具股票掛失通知書加蓋印鑑△買進報告書(遺失者請券商補發)△券商出具之股票號碼交付清單

 

三 聲請公示催告-發行公司管轄地方法院

向法院購買民事書狀依法院範例填寫正副本各乙份。(備妥身份證印章)

持聲請狀正本至收費處,繳納聲請費用。

檢附(1)正本聲請狀(2)第一、二聯繳費單(3)雙掛號郵票。

送交收發室審核後蓋收狀章退回第二聯繳費收據。持聲請狀副本及法院收文收據影本送發行公司(掛失後五日內)。

 

四 登報

依法院寄來之民事裁定書,應詳細核對記載之姓名、股數、號碼等。如有錯誤或漏寫應速請求更正民事裁定書。

民事裁定書內容全部(不能刪減)刊登報紙催告權利約6個月。

刊登報紙整版留存三份(發行公司二份、法院一份)。

 

五 聲請除權判決

發行公司管轄地方法院

催告權利屆滿後,三個月內自行向法院請除權判決。

購買民事書狀依法院範例填寫除權判決狀乙份。

持聲請狀至收費處,繳納費用。

檢附:(1)聲請狀(2)繳費單第一、二聯(3)郵票送交收發室審後蓋收狀章退回繳費單第二聯。

法院出庭通知(聲請後10日內)。

除權判決書送達(出庭判決後15日內)。

 

六 聲請補發股票

填具股票掛失聲請書加蓋原留印鑑。

登載公示催告之新聞紙二份。

院之除權判決書正本及影本二份。

股票補發暨有關配股、配息之聲請。

全國版報紙公告全國版以都會時報分類廣告、太平洋日報分類廣告為主,免費排版免費打稿。一段稿收費10~15,五段稿45個字收費24~35。登全國版支票遺失報紙登報 證券股票遺失 本票裁定 宣告死亡 限定繼承公告 夫妻財產制公告 離婚事件 簡易庭 民事裁定法院民事判決 公示送達 刊登公示催告 法院第一次拍賣 第二次拍賣 第三次拍賣公告 減價特別拍賣公告登報,無論您在北部地區、中部地區、南部地區或金門、澎湖、馬祖等外島地區,全國各縣市皆可服務,只要您將資料傳真至本公司,隔日即可見報http://yp123ad.pixnet.net/blog/post/1357618

刊登報紙公告有關事宜:
聲請人收到公告後請核對,如發現錯誤請洽承辦人更正;核對無誤後,於時間內(依各地方法院規定)將全文刊登新聞紙1日。
請將收到之公告及所附裁定節本,刊登指定的版面(全國版、地方版或國外版)。
除附記免登載外,其餘應全部登載。並將新聞紙全版送院(請勿剪開)。並自行保存公告及報紙,以便日後備查。
如為公示催告,未依規定刊載報紙,則視為撤回公示催告之聲請。(民事訴訟法第五四二條第三項)
請將您所要刊登的內容及您的連絡方式傳真至02-22660730本公司會以最快的速度與您連絡並估價見報後本公司會將見報報紙及收據寄給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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